【攜離監獄】涉攜文件離開監獄 鄒家成與助理律師被控明年1月再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0/31 18:19

最後更新: 2023/11/01 09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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鄒家成及女助理律師被控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,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堂。資料圖片

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被告之一鄒家成,涉未獲許可下將文件交給女助理律師攜離監獄,鄒及該助理律師早前被國安處人員拘捕,被控1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,案件今(31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23日再訊,助理律師准保釋,鄒續還押。

被告鄒家成(26歲,無業)及胡詠斯(30歲,助理律師),同被控1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。控罪指他們於2023年5月2日,在香港將1份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,即1份文件,違反《監獄條例》第18條。

案件今提堂,辯方申請押後案件,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2024年1月23日再訊,男被告續還押,女被告則續准以2萬元現金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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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